此前我曾在博客中谈过摩根斯坦利所推崇的“互联网的唯一性法则”,现在来聊聊摩根斯坦利所推崇的另外一条互联网法则——自负法则。 自负法则主要阐述的是,互联网领导公司往往容易相信自己无所不能,于是盲目冒进,结果陷入多元化误区而不能自拔。这种情形在国内的互联网公司中并不鲜见。在自己所在领域的成功,常会使企业产生某种幻觉,觉得自己能向任何市场推出任何产品,能完成任何合并工作,只要对任务有信心并且投入资源就行。但是历史证明这种思维大多行不通。 过去几十年里发生的营销灾难,大多是因为管理层过于自信。以国际IT巨头公司为例,施乐在复印机行业成功后,一直想进入计算机行业,但是投入巨大资源后,却一直无法在计算机领域复制其在复印机行业的成功;同样,IBM一直无法将其在计算机领域的成功延伸到复印机行业。 国内互联网行业最近的热门事件要属于千橡集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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